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
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统〔2018〕119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2.正高级统计师:
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统〔2020〕70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高级统计师提供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安徽省成绩合格通知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附件1);
3.《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附件2),二寸免冠照片1张;
4.《申报统计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附件3);
5.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由市或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
6.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8.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业务小结(2000字以内,A3纸打印);
9.主要论文、着作原件(论文、着作电子档各1份)及其它业绩材料各1份;
10.主要获奖证书原件;
11.现岗位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要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破格申报人员年度考核至少要有一次优秀等次;
1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个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1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附件7)。
申报的业绩、论文、着作、获奖等材料应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公开发表的论文、着作要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相关附件可在安徽省统计局网站(http://tjj.a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事信息/职业资格考评栏目下载。
三、正高级统计师面试答辩
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采取书面述职、面试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面试答辩通过后方可参加评审。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结果(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填写)。各级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各种表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市(厅)人社部门的委托评审函,正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30日,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31日,报送地点为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3.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300元/人,正高级统计师评审面试答辩费100元/人。
联系人:牛继武,联系电话:0551—62299715。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简明情况登记表
3.申报统计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8.申报材料清单
安徽省统计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x附件2:简明情况登记表(A3纸打印).docx附件3:申报统计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xlsx附件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x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6:单位公示证明.docx附件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附件8: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