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局普查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经发局(部):
现将省局普查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5月10日前完成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同时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局普查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
为做好2019年基本单位年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层数据(MLK101-1、MLK101-2)
各地要及时获取和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充分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新增、变更或剔除单位名录信息。基层数据(MLK101-1、MLK101-2)通过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自动上报国家。各市在5月20日17:00前完成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数据审核包括:
(一)表内及表间错误审核: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基本单位年报年度审核】节点下,列示的表内及表间错误(差错情况见附件)。对于实际情况与填报信息不符的,请及时核实并修改;对于实际情况与审核条件冲突的,请填写备注说明。
(二)重名重码审核:利用有关审核条件,结合【数据审核-异常单位-重名重码分析】功能,对法人间、产业间及法人与产业间重码、重名单位进行查询修改。其中跨市重码或重名的,请及时与对方联系核实。对于实际情况确实为重名或重码的,请填写备注或批注说明。
二、综合数据(J301表)
免报。
三、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用非接触方式核实单位信息
各地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采用电话问询、发送邮件、互联网查询等非接触方式核实单位信息。对于必须实地核实才能获取准确信息的单位,待疫情结束后,或确保做好调查双方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实地核实。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共享信息的接收和利用,探索更多资料来源,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挖掘部门资料等外部资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补充和完善单位相关信息。
四、年报总结
请各市要深入总结名录库相关工作,同时列明对年报数据审核情况的有关说明,利用部门共享信息更新名录库情况,年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名录库系统改善建议,审核条件改进建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并在5月3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普查中心。
邮箱:pczx_sj@stats.gov.cn。
附件:各市差错情况
省局普查中心
2020年3月30日